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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斌煌

餐飲場所是供給民眾飲食、親朋集會之主要營業場合,也是容易以飛沫造成疾病傳染的場合,因應本土疫情成長,確保相關場域餐飲從業人員與民眾本身與他人之健康,避免群聚傳染、致疫情擴大,衛生福利部於今年7月16日公告擬訂「餐飲業防疫經管措施」,餐飲業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批示中間之防疫相關規定打點,並同時遵照相關規範,才能提供內用辦事。




縣長饒慶鈴默示,台東縣有條件開放餐廳內用餐,但籲請鄉親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範,除飲食外仍須全程戴口罩、勤洗手,連結社交距離,防疫不克不及輕忽與鬆懈,並感謝餐飲業者與鄉親共體時艱,配合迎接將來的解禁,守住縣民健康,防疫需大家共同努力。

台東縣衛生局表示,有條件開放內用的餐飲業者,請務必遵守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辦理辦法」公告,若未達標準而開放者,將依違反流行症防治法第70條劃定,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良,屆期未改良者,按次處罰之。

中心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防疫鑒戒自7月27日起至8月9日降至二級,台東縣長饒慶鈴也提出餐飲業應遵照防疫相關規定,才能供給內用辦事。

衛生局呼籲業者,除遵守「餐飲業防疫辦理辦法」亦須配合「餐飲業防疫指引」,依實際可行性與合用性,內化為合適個別場所之所需辦理,以強化防疫經管措施。如:建議優先使用個人套餐,若利用合菜,為避免交叉污染,弗成使用公筷母匙,須由專人分菜,不同桌之顧客間連結1.5公尺以上間距,同桌應採梅花式放置座位或使用隔板等足以阻隔壁座用餐顧客飛沫及避免交叉污染之措施,另,餐飲場所如辦理會議運動及婚宴應遵照每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其實不得逐桌敬酒。有關「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和「餐飲業防疫指引」及「餐飲防疫辦理辦法指引問答集」防疫相關訊息可至台東縣衛生局網站及臉書查詢。

地方中心/台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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